《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中共中央第一次以党的文件形式,就人民政协工作做出详实的规范,体现了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标志着人民政协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意见》充满了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它总结历史,放眼未来,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是新时期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也是开创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的强大思想武器。《意见》第一次指明了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发展的三大理论基点,第一次明确规定与我国政治框架相适应的两种民主形式,第一次明确指出了人民政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本质联系,第一次完整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7项原则,为开拓人民政协事业指明了方向。《意见》还规范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涵、内容、形式和程序,明确了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特有内涵和主要任务,对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提出了要求,强调要努力创造全党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为人民政协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条件。
《意见》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对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认真学习好《意见》是统领全局、带动全局、推动全局的首要工作。北京市政协将首先从抓好党组成员的自身学习做起,着重从履行党组职能、加强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的角度进行思考,力求在提高思想认识和自身工作水平上取得实效。
其次是抓好政协常委和政协委员的学习,各专委会和市政协机关也将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学习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和推动政协委员、政协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意见》,努力扩大学习覆盖面。北京市的各级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要增强学习《意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一般对待不行,要高度重视;一般学习不